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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uzy 发表于 2008-9-3 10:22

放弃师道尊严,意味着放弃中国教育!(三)

学校教师屡成被告不可怕,可怕的是为什么都以妥协、赔礼、赔款、败诉而告终?
其一,过去轻微体罚学生不构成伤害的,平安无事,但现在娈成违法了。
其二,有的家长状告学校教师,说好听,是家长法制意识强,说难听,是家长拿法律整学校教师,因为家长认为状告学校教师一定会赢的,有利可图,能将学校教师告倒,自己很有面子。
其三,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》规定可以“协商处理”此事,其实不妥。这正迎合了教育部门有些领导的愿望,有的领导碍于面子,怕传媒曝光,怕吃官司当被告,怕得罪人,怕丢官帽子,因此宁可妥协、赔礼、赔款,反正赔礼不花钱,赔款多了,花的也是国家的钱,使恶意家长更有所得,助长了家长告状积极性,形成家长状告学校教师事件不断上升。
2.教师为何“不敢管”学生?这种迹象意味着中国教育怎样的未来?
在学校教育管理的师生纠纷中,都是教师的错,法律袒护学生,谁来保护教师?社会寄希望于教育,称之为“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”,家长将孩子寄希望于教师,美其名为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”,可谁知道我们小学20多年教龄的高级教师,现在日工资50元还达不到当地民间两年工龄泥匠日工资120元的一半?“不敢管”学生就是因为一旦成为被告“输不起”啊!
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称,教师也不例外。我们清贫惯了,虽然最容易满足,但不是都可以用来哄的,现在也该考虑权责对等了。教育法律对教师的要求是顶级的,但给教师的待遇却是最低等的,甚至有的地方、有的时候是不兑现的。教师是人不是神,也吃五谷杂粮,也要养家度日,我们不想再象春茧,因为春茧要一世与人无争,吃素到死丝方尽;我们不想再当蜡烛,因为蜡烛要终生无私奉献,燃烧自己照别人,大家应该知道“不给桑叶茧无丝,没有蜡源烛光灭”的道理吧?教育应该只是社会各业中的普通一行,教师应该只是国家公民中的普通一员,我们不是什么圣人,只是普通人,我们希望人们以平常心看待教育和教师,政府能依法按时足额给我们发放相当于公务员的工资就心满意足了。任何神化教育和教师的言论都是可笑的,都是对教育和教师的变相污辱。
教育培养的对象是不成熟的活人,这与工人制造物质产品有着天壤之别。法律法规是死的,而学生的思维行为是千变万化的。于是对学生的教育活动永远处于教师意想不到的不断渐进、不断纠正的复杂过程中,教师所处的地位也就成了重中之重,没有了教师的主导作用,也就没有了教育成效。
现在的家长可以当着学生的面教训教师,或动不动状告学校教师,虽然都有意料中的收获,但在我看来,丢弃“师道尊严”的法律和家长都错了!这样的家长只是个体上一时的赢家,其孩子和正在接受教育的一代人、乃至整个中国教育、甚至于整个中华民族,才是永远的输家。因为教师“不敢管”学生,其导致的严重后果是大家可想而知的,与其说教师受罚输不起,倒不如说中国教育输不起、我们中华民族的下一代输不起。长此下去,中国今后的“诺贝尔奖”会有吗?中国教育的未来还有希望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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